漳教综〔2007〕137号
关于印发《漳平市中小学校容班貌
专项督查办法》的通知
各乡镇中学、中心学校,市直各校:
为了强化学校的常规管理,进一步落实“学校教育,育人为本”和“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、环境育人”的学校工作理念,突出校园环境建设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,经研究决定,从新学年起对全市中小学校容班貌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。现将《漳平市中小学校容班貌专项督查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望各校认真对照整改,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提升校园文化品位,逐步形成特色,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和作用。
漳平市教育局
二OO七年九月十八日
主题词:教育 校容班貌 督查办法 印发 通知
抄 送:龙岩市教育局、教育督导室,漳平市教育督导室、
教师进修学校
漳平市中小学校容班貌专项督查办法
实施素质教育以来,校园环境建设作为学校育人的基础性工作,不断被重视和加强。不少学校制定了班容班貌评比办法、“五无五有”评比办法、“班级十有”布置要求、“四大评比”中整洁卫生要求、文明班级、文明宿舍创建中文化建设要求等起到了“环境育人”的重要作用。但还存在建设不规范、管理不到位、发展不平衡等问题。为了强化学校的常规管理,切实发挥校园环境的育人功能,促进学校的文明建设,要求各校从校容班貌这一基础性工作抓起,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校园文化建设,形成良好的校风和办学特色。现制定漳平市中小学校容班貌专项督查办法如下:
一、督查内容
1、校园基础设施 “十有”:有校门校牌和围墙、有旗台旗杆,有世界和中国版图,有教育方针和体现办学理念的校训,有守则、规范,有宣传阵地,有校务公开栏,有四大评比栏,有班牌室牌,有卫生设施。
2、校貌基本要求:校舍门窗、墙面、地板、护栏无破损和污痕;校园有绿化,植物无损伤;学生室外活动有设施;公共设施无损坏;卫生保洁无死角;垃圾堆放有掩体,有处理;厕所无异味,排放有防污;校园排水沟和主道路有硬化;车辆归位存放,整齐划一;校园文化建设有特色。
3、教室基本设施,要求“十有”:有课桌椅,有讲台桌,有黑板,有国旗和班训,有三表,有学习园地,有思想品德评比栏或表扬栏,有班级公约,有照明设施,有卫生设施。
4、班貌基本要求:地上无纸屑、痰迹,墙上无污痕,门窗无破损,桌椅无刻画,卫生无死角。教室布置得体,突出个性化功能。
5、办公室基本设施 “十有”:有办公桌椅,有档案橱和作业架,有国旗和教风标语,有师德规范,有总课程表,有教研活动一览表,有作息时间表和值日轮流表,有周工作安排表和通知栏,有报架和报刊,有卫生设施。要求做到:室内摆设整齐,布置美观实用,卫生六面保洁。
6、各种专用室(馆)建设符合要求,设施设备规范有维护,卫生整洁六面光,管理有制度。
7、师生宿舍安全,卫生整洁、生活用品摆放挂整齐,有个性的宿舍文化建设,设施有维护,管理有制度。
8、厨房、膳厅、厕所设施设备符合卫生标准,安全有保证,设施有维护,管理有制度。
二、督查办法
1、学校自查。学校每学期进行二次自查自纠(期初、期末各一次),并把自查结果记载备查。
2、教育局督查。
①定期督查,每学年一次,时间:每年10月份。
②不定期督查,凡局校人员下校,必须对所下学校进行一次校容班貌督查,并把情况记载上报政教股;中、初教股每学期有重点地跟踪督查3所学校。
3、一般完小、初小和单双人校的校容班貌督查办法由中心学校分类制定,并组织实施。每学期有检查,有记载。
三、奖惩办法
1、奖励:把督查结果作为学校和校长评优、评先的重要条件。督查量化成绩,中学、中心学校前6名者,分别给予校长目标管理考核10、9、8、7、6、5分追加奖励分。
2、惩戒:每次组织专项督查后,凡量化成绩在中学、中心学校最后三名的,分别列为教育局跟踪督查对象。凡在不定期督查中,出现脏、乱、差反弹特别严重者,将由局领导约谈该校长,并提交书面整改方案。
以上办法,望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:漳平市中小学校容班貌专项督查记载表和量化说明
漳平市教育局
二OO七年九月十八日